拖掛式房車是否可以上高速?
這個問題是很多朋友想了解的,下面我們先來看看相關法律規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五十六條中規定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:
1、載貨汽車、半掛牽引車、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。掛車的燈光信號、制動、連接、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;
2、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。掛車不得載人;
3、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。
大型、中型載客汽車,低速載貨汽車,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。因此,在滿足以上規定的前提下,我們是可以駕駛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拖掛式房車上高速的,但是很多朋友遇到過被拒上高速的情況,而拒絕的法律依據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六十七條規定:“行人、非機動車、拖拉機、輪式專用機械車、鉸接式客車、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,不得進入高速公路。
高速公路限速標志表明的最高時速是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。很多地方交警將拖掛式房車定義為全掛拖斗車,因此拒絕拖掛式房車上高速。2015年4月8日由公安部下達了《關于規范旅居掛車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公交管[2015]134號,明確規定拖掛式房車可以上高速。